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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人员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

通讯员: 信息来源:学校办公室   发布日期:2016-07-01 点击数: 审稿:

 相关单位和个人:

根据团省委、省委高校工委《关于2016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今年新葡萄官网继续从全校范围内选派1名人员赴县级团委挂职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派挂职情况
    1
.挂职岗位:武汉市所辖区团区委副书记或书记助理,省内其他县(市、区)团委副书记。挂职地点以促进校地合作、就近便利为原则,按个人申报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确定。

2.挂职名额:1名。

3.挂职期限:20169月至20178

4.选派条件:

1)学校正式员工,参加工作一年以上;

2)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
3)政治素质好,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,作风过硬、能吃苦、有奉献精神;

4)共青团专兼职干部、青年教师。

5.选拔办法: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(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二级单位同意),由校团委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,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推荐上报。

二、选派挂职相关政策
    1.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,由新葡萄官网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,以接收单位为主;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,转党、团组织关系,人事、工资关系不变,享受学校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。

2.选派挂职期间,在学校的职务予以保留,职务升迁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;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;符合条件的选派人员可参加学校内外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。

3.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。挂职期满前,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,学校进行考核认定。选派人员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,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。

4.选派干部的食宿由所在县级团委协调妥善安排。在符合中央有关规定的前提下,派出单位应给予选派人员适当生活补助。因工作需要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。

三、选派挂职报名

有意向的人员,请于710日前联系团委进行咨询和报名,联系人:黄勇,电话,59367667

 

共青团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987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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